2014年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三、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网(网址:www.fjddy.com)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2014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下载。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3.报名地址: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十二楼党群办公室。不接收电子邮件报名。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南平东路815号
邮 编:350013
联系人:黄家生
电 话:0591-8806501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地矿局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及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35458(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检监察电话)。0591-88065015(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纪检监察电话)
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