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桦甸市选调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决定从全市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3名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宗教综合岗位、宗教场所财物监督管理岗位和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岗位各1人。
二、岗位条件
选调人员身份必须为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在原单位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为:
宗教综合岗位:要求35岁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宗教场所财物监督管理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与审计类。
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所学专业为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民族学类,历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专业。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审核: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自行到桦甸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ian.gov.cn/)下载《桦甸市宗教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选调报名表》,于2014年12月10日前,携带《报名表》、单位介绍信(介绍报名人员基本情况,承诺同意调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到桦甸市政府办公室民族科(市政府办公楼二楼)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2、业务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业务考试。每个岗位考试成绩前3名列为面试对象。
3、面试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成立面试考核组,首先对考核对象进行面试,结合业务考试成绩,确定1名考核对象,最后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确定选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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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