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晋中和顺县乡事业单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拓宽我县大学生村官的就业渠道,解决好大学生村官“干得好、流得动”的问题,根据晋组函字46号通知精神,结合和顺实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决定招聘一批在岗优秀大学生村官充实全县事业干部队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4年度我县计划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具体为:
1、岗位在乡镇,上划主管局管理的岗位37个,其中:
①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15名;
②乡镇劳动保障员11名;
③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5名;
④乡镇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3名;
⑤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3名;
2、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名;
3、乡镇计生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和顺县满2个聘期(6年)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报名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违法犯罪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过处罚期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有关大学生村官招聘精神,我县的招聘工作以注重实绩和注重素质并重为原则,采取考核加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具体程序为:公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笔试、确定拟录人员、体检及公示、分配聘用。
(一)公布方案
招聘方案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召开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后及时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工作满二个聘期(6年)、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从方案公布起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第五个工作日下午6时。
3、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委、城区工委。报名工作开始后,各乡镇党委、城区工委每天上报县招聘办一次报名情况,县招聘办统一汇总各岗位报名情况后,反馈各乡镇党委、城区工委,大学生村官可根据反馈情况适当调整报考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报考志愿。报名结束后,各乡镇党委、城区工委要及时将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报告上报县招聘办进行资格复审。
4、填报志愿须知:
填报志愿采取定岗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及招聘岗位特征,每人填报4个岗位。填报各事业单位岗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指标。如因填报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取消的,填报该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5、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服从组织分配承诺书,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红底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次招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记录在案。
(三)综合考核
县招聘办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岗情况、任职情况、考核情况、获奖情况、创业情况、政治待遇、民主测评等(考核细则附后)。考核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办统一汇总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大学生村官对本人综合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县招聘办及时反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工作相关内容、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卷面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见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政府网站进行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分数保留1位小数。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1、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综合考核得分×60%+笔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2、录取办法:
(1)结合岗位和本人志愿开展录取工作。
(2)录取的岗位顺序为: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乡镇劳动保障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乡镇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
(3)每个岗位按照招聘数量,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前一个岗位录取的,不参与下一个岗位的录取。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及公示
由县招聘办组织拟录用人员统一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分配聘用
县委组织部按照乡镇实际、岗位特征、专业需求、编制等情况,综合考虑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分配。因不服从组织分配、体检等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新聘用到乡镇工作的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编制上划管理,岗位在乡镇的聘用人员,必须到乡镇工作,主管局不得随意借调。
本次招聘的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监督指导
招聘的全过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54—8130234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jw???_234@163.com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永胜(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海军(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