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余姚市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卫生网(www.wsj.yy.gov.cn)上公布。
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它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享受浙卫发〔2013〕9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其中,聘用到除中心乡镇、街道外的乡镇卫生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取得执业资格的最低年限和服务期限后,实施学费代偿办法,按照每名本科生4.6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取得执业资格到岗后补助40%,服务期满后补助60%)。聘用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第一次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第二次仍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62672605、62686886;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1.招聘单位及职位指标
2.余姚市招聘卫技事业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
3. 余姚市面向2015年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卫技类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