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公告
2015年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3日讯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的规定要求,结合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原名永州市国土测绘队,成立于1989年,是隶属于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直属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2010年经永州市编办批准,更名为“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我院具备乙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土地规划资质。主要业务范围为:从事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绘)、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等测绘业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可研和设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矿产开发等规划设计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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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我院2015年拟招聘专职会计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资格条件如下:
(一)会计人员。
1、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金融、经济、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4、两年以上企业会计岗位工作经验,有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
5、熟练操作相关财务软件,及其他办公室软件;
6、热爱财务工作、工作细致,条理性强,良好的财务分析、组织协调能力。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
1、政治素质合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学、工商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原件、毕业证;有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还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工作单位公章))、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到我院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发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再现场核准。
2、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王剑奇18074629096 QQ:2484146605。
五、资格审查
由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本人。
六、实习与考核面试
1、实习试用:
(1)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1月5日上午8:00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签订实习合同,开始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实习期自报到之日算起。
(2)实习结束后,个人需提交实习工作小结,规划设计测绘院出具实习鉴定报告。
(3)实习期间工资待遇为1100元/月,生活补贴200元。
(4)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合同的,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有权辞退。
2、考核考察:
实习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习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院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八、公示
根据实习、考察、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九、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初入职工工资在1800元/月左右,研究生学历适度提高),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我院有权辞退。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