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阳孟津县招聘研究生学历人才15名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2014〕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和对象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15名,具体引进计划和数量详见《孟津县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推荐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和海外留学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我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
引进研究学历人才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2014年12月18日18: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结束。报名人员请登录中国孟津网、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党建网,下载《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邮箱(mjrcyj@126.com),在报名表中插入或单独上传本人近期一吋红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测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12月19日至12月21日)
报名人员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3、资格复审。(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初审通过人员填写《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近期一吋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孟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地点:孟津县文广新局五楼东。
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盖章)。海外硕士研究生,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4、测试。(12月24日至2015年1月12日)
按不同岗位分别组织测试,应试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5、体检考察。(201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录用人员要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要写明最低服务年限、遵守管理办法、服从组织安排等内容。
6、公示。(2015年1月16日至1月26日)
拟录用人员在中国孟津网、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党建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经研究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2、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
3、配偶愿意一同来孟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不低于孟津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为其发放至少一年的生活补贴。
4、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孟津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就读。
5、保险政策。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6、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引进人才休假提供便利。
六、管理措施
引进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生学历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不得申请调离孟津,若擅自离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信息沟通
中国孟津网、孟津县政府网、孟津党建网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咨询电话:0379-679106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孟津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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