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医学院校和滨海新区分别设立考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在医学院校和滨海新区分别设立考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28日讯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 022-653057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022-65306732
附件:1.《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医学院校考点)》
2.《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滨海新区考点)》
3.《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院校考点报名表》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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