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南充南部县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在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部县人社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南部县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先面试后笔试岗位的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综合知识》笔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播音主持基础知识和现场操作(含表达能力、仪表仪容)。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笔试人员。
(3)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或书店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4)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对《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6)政策性加分。(同上)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