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宜昌市公安局报经市政府同意,拟会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湖北(http:///hubei/)现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宜昌市城区警务综合服务平台辅警100名。
职责:主要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巡逻执勤、安全检查、盘问盘查等治安防范以及相关警务信息计算机录入等工作。
(二)宜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驾驶员1名。
职责:主要承担警务车辆驾驶工作。
(三)宜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文职1名。
职责:主要承担接听内部值班电话,收发传真,负责文件收发及档案整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1、宜昌市城区警务综合服务平台辅警:
①男性,年龄为199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和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②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反应敏捷,身体无明显疤痕、纹身等特殊痕迹;
③服从、纪律意识强,能吃苦耐劳(需上夜班),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人民警察院校公安专业毕业、计算机操作熟练、在宜昌城区有住所者优先。
2、宜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驾驶员:
①年龄为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
②大专以上文化,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热爱驾驶工作,持有B1以上驾驶证,驾龄在5年以上,能够驾驶长途和山区复杂道路;
③性格稳沉,反应敏捷,举止得体,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服从、服务意识;
④家庭和睦,社会交往简单,本人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受刑事、治安处罚等情况。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及男性可优先。
3、宜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文职:
①年龄为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文秘工作经验、电脑操作和中文打字等;
②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及亲和力;
③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④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行为;
⑤在宜昌城区有固定住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和平安宜昌网站发布《2014年(下半年)宜昌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3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3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宜昌市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100元。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市公安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2月5日(8:30—11:30,14:30—17:30) 到宜昌市人事考试院(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两科,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本常识、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市公安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市人社局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市公安局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