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地方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7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力量,推动昌吉州消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昌吉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1月20日后出生)。
报考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1月20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州州直、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职人员;自治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4、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6、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参加并进入自治州拟录(聘)用公示的2014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9、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
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12月12日-12月19日。
(二)笔试时间:12月20日;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24日;
(四)资格审查时间:12月29日-12月30上班时间内;
(五)面试时间:2015年1月9日;
(六)总成绩公布时间:1月14日;
(七)体能测试时间:1月16日
(八)体检时间:1月21日;
(九)考察时间:1月26日-1月31日(周六、周日
不休息);
(十)公示时间:2月2日-2月11日;
(十一)聘用、岗前培训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实务操作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8日-2014年12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j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20k)。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试行)》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缴费时间:12月1日10:00-12月5日19:00,
5、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经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6、发布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每天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职位网上报名人数,并在12月8日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调整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凡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须持报名表、缴费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变更职位或退费手续。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公告和职位变更时间届时关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7、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2月12日10:00-12月19日19:00,通过昌吉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招聘职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招聘职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1)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