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基本概况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重庆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电大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现已成为重庆市示范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39亩,校舍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远程教育信息化支撑平台、以Moodle为中心的交互式教学平台、丰富的在线教学资源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构建了支持移动智能终端的开放学习环境。学校具有适应远程教育和职业教育融合需要的实验实训教学体系,建有1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0余个校内实验实训室。
学校现有教职工741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32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的10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34人,设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部分行业建立了45所电大分校、工作站、行业学院,形成了覆盖全市38个区县的远程教育办学体系。学校根植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办学合作,建立了嘉陵江创新创业基地和九龙创意产业基地,成立了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搭建合作办学平台,不断拓宽办学领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建设途径,现开设开放教育、普通高职教育、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70余个,有各类在校学生13万余人,已累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30余万人,成为重庆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招聘计划
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人员类别详见《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开始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其以下,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为准。
6.我校现有石桥铺、华岩、合川三个校区,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工作。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中的岗位条件)。
8.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均计算到2014年11月23日止。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在本次招聘中,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分岗位竞聘,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限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至2014年12月5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科技园华龙大道一号学校综合楼604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陈 科,张 岩
联系电话:023-68664870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携带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报名(必须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并办理《考试准考证》。
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导致后面资格审查环节不过关者,后果自负。
(三)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到达该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和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分专业考核招聘、综合考试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1.专业考核招聘(适用于岗位1-30)
(1)初试
初试考核小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组成,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学术水平评估。
初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参加市外现场招聘会的应聘者,由市外招聘考核小组现场组织专业考核,通过初试、心理测试,并经复试考核合格的应聘者,由考核小组与之签订意向协议)。
(2)复试
A.复试人员的确定。初试结束后,各考核小组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招聘数3-5倍的数量向人事处报送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资料,本岗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若低于招聘数3倍的,应将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作为复试人员上报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