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招聘简章
B.复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请按照规定时间凭《考试准考证》,并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
1.自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所报考的岗位专业要求必须与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3.非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所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对其研究方向的相关证明;
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5.应聘有工作经历(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应聘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应聘者档
案所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鲜章方为有效);
②应聘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复印件(
加盖当地社保部门鲜章方为有效);
6.其他学术性代表成果、获奖证书、各类上岗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上述材料第1-5项为必备材料,考生如缺少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复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复试空额,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C.复试方式及要求:由学校按专业分别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和试讲。复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当天公布,并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主要考察试讲者的教学设计是否合理与科学、重难点是否突出、条理是否清楚、语言是否流畅、板书是否规范等。
D.初试成绩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在初试结束后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3)专业考核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综合考试招聘(适用于岗位31-35)
(1)笔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和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复试
复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查要求与考核招聘的复试相同(具体请查阅本简章中“专业考核招聘”复试环节的相关约定)。
笔试后第二日学校将组织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复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成绩当天公布,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复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结束后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3)综合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复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考核(考试)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复试成绩、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复试,以加试复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学校校园网查询。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对考核、体检、考察审核等均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