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5年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2日讯为满足我区人才发展实际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经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中小学教师15人,到我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发布。
一、选拔条件
(一)基础条件
1、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11月11日—199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1月11日—199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2、品行良好,诚心到攀枝花工作,有奉献和吃苦精神;
3、思维敏捷,善于思考问题,文字基础较好,语言表达流畅,性格开朗,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气质较好;
4、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历专业条件
1、学历条件: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且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学科专业: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生物、地理、历史、信息技术、心理教师、化学、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12日上午9:00 – 重庆师范大学(重师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楼);
2014年11月13日上午9:00 –西华师范大学(华风校区一期朝阳楼三楼313、314室);
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三办公区201教室)。
三、招聘方式
1、现场报名
采取到校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聘,被选拔上的学生,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网络报名
若有意向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无法如期至现场,可将个人简历及电子证件照发至我局邮箱(E-mail:1429712329@qq.com),后期将按照规定程序考核招聘,请确保简历真实准确。
此次由攀枝花市东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等,并对其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教学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攀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教师在我区服务期需满五年。
七、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0812-2230570(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察局)
八、特别说明
此次招聘工作是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才办、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东区人社局统一布置下开展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本方案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