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消防支队文职人员简章
㈧公示
对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www.xjaltrs.gov.cn)公示。公示期限7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本人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㈨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拟聘用。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㈩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按符合调剂岗位条件在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㈠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㈡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㈢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随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勒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altrs.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
1、《2014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2014年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03zwb.xls;
5、《消防支队文职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fbz5.doc;
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06—2102007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0906—2105995
地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电话 0906—2123449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991—4650800 4660010
阿勒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