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宁波市残联直属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残联直属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残疾人待业调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 11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江东区桑田路502号二楼,电话:0574-87815726,联系人:穆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由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6、招聘计划数与报考岗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联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手语翻译测试
手语翻译测试采用视频语音播放(或工作人员朗读文字材料),应聘者进行手语翻译,测评专家根据手语翻译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手语翻译测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通过手语翻译测试按照招聘计划数进入笔试环节考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时,同样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
此次笔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 11 月 29 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3)面试
此次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手语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残疾人待业调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 11 月 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江东区桑田路502号二楼,电话:0574-87815726,联系人:穆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由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6、招聘计划数与报考岗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联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宁波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手语翻译测试
手语翻译测试采用视频语音播放(或工作人员朗读文字材料),应聘者进行手语翻译,测评专家根据手语翻译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手语翻译测试成绩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通过手语翻译测试按照招聘计划数进入笔试环节考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时,同样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
此次笔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 11 月 29 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3)面试
此次面试试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手语测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残联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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