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2015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2015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区自主招聘2015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连市沙河口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均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共计58人。其中,中学教师17人、小学教师30人、幼儿园教师5人、启智学校教师6人。(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专业或技能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院校纪律处分的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召开发布会
自主招聘小组在学校宣讲沙河口区教育基本情况,介绍招聘工作程序,现场解答学生提问。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以学校官方就业信息网公布为准。
(二)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校学生,由本人持《沙河口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书及应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自主招聘小组依据应聘人员学业成绩(年级综合排名前50%)、院校鉴定、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并在招聘现场、学校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面试
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选,当场签署就业协议,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和体检
待毕业生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
(七)确定拟聘名单
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招聘现场及学校就业信息网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特别提醒
招聘期间,只接受招聘小组所到学校学生报名。
五、本公告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市沙河口区自主招聘2015届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计划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