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顺市行政学院招考聘用教师简章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不按规定时间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5、截止到2014年月日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6、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市委党校招考办在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录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市委党校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3-3322734,安顺市委党纪委。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安顺市行政学院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