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山政法干警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问题通知
招录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
测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
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招录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
测评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精神,现将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山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11月7日进行。请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11月7日9:00-12:0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资格复审手续,联系电话:0559-2355345(市公务员局)、2323031(市公安局政治部)、2330639(窗口)。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
2、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同时,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还须提供籍贯、户籍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黄山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定于2014年11月9日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警察职位的进入体能测评人员,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实施(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评有关事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体能测评费用每人55元(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39号)。
四、因取消资格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请关注黄山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五、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附件1:黄山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附件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黄山市政法干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山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申论 | 综合1 | 综合2 | 笔试总成绩 | |
1 | 173001 | 1102348700102 | 52.6 | 56.5 | 132 | 0 | 71.28 |
2 | 173001 | 1102348700108 | 63.6 | 60 | 111 | 0 | 67.9 |
3 | 173001 | 1102348700107 | 53.8 | 58.5 | 104 | 0 | 62.74 |
4 | 173002 | 1101348700424 | 65 | 61.5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