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毕节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4日讯为加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工作力度,保证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提升我县交通运输工程财务及自动化管理的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外宣工作力度,更好地适应威宁提速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自治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2名,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1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威宁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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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报名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1月10日-12日(上班时间),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股(新办公楼六楼、滨海大道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后面);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6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须达到3:1,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对该岗位减少或取消。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的,应有委托书,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收取。
(二)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毕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招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自治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