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法制简章
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4日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时,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替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4、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长沙市政府法制办0731-88665802
2、监督电话:
(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731-8866581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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