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计划信息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2015年接收地方大学生计划信息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为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正师级公安现役部队,下辖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训练基地等单位,主要分布在杭州、嘉兴、湖州、宁波、舟山、台州、温州等地区。边防支队主要担负沿海地区的边防治安和船舶管理,边防检查站主要担负全省国家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共同担负缉私缉毒、打击偷渡外逃等边防管理任务。
二、招聘需求
2015年浙江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大学生计划表
学科门类 | 专业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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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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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教育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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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 英语、法语、日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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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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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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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 临床医学(研究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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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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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科 | 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禁毒、刑事技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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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学历要求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985”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但必须是二本以上的院校(公安专科除外)。下列情况和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含4门)或1门以上(含1门)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三本生和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政治条件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