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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公告

2014-11-04 18:19:50事业单位146 收藏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全额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全额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http:///sichua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绵阳市(含县市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1:管理岗位,选调1人;

  1.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工作经历:编制在绵阳市各县市区的工作人员需基层工作满3年﹝编制在乡镇的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

  5.性别:不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岗位2:专职仲裁员,选调2人;

  1.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工作经历:需具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或工会工作经历满5年;

  5.性别:不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选调范围:

  1.尚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9:0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报名请提前在工作日内电话预约)。

  (二)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如考生交通不便,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预约报名,但事前需联系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2269827、2260328;

  传真:2260328

  邮箱:1770887319@qq.com

  (三)报名材料

  1.《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下载);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套);

  3.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两张;

  4.单位身份证明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累

  计工作年限已满报考条件的材料;

  5.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网站、报刊上刊登或获奖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调研文章等(选报材料)。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工作采取初审、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如选调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或者调减选调人数。

  (三)考察

  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

  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察合格

  人员,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体检通用(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试用

  经体检、考察,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到岗顶岗试用3个月,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经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公告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网址:http://www.mypta.gov.cn。

  2.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检举和申诉。

  3.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