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简章
2014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日讯为做好我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
⑵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⑸ 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介绍信、相关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3.应聘人员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4.按规定学校对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学校则与其解除聘约,并限期调离学校。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6、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有关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假借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主管机构无关。
2、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3、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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