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简章
2、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各类服务项目证书和证明原件或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收取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1、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应聘院本部、附属中学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的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定向招聘“蒙授生”的岗位,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向工作人员说明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务必在资格复审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是测试业务知识、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高校教师和中学教师岗位面试由面试和试讲组成,试讲形式为讲课。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2、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视其笔试成绩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和讲课;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报考英语类岗位的人员,面试试讲环节必须用英语讲课。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如确需要,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6、面试相关事宜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报考费用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复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取。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用。报考人员须持低保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确认。
4、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用,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收取一半报考费用。符合减免考务费的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费。
(八)体检
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由赤峰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赤峰学院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
2.在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⑴ 201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