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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招考引航员公告

2014-10-30 18:43:30事业单位185 收藏
  201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招考引航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30日讯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和《

   2014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招考引航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30日讯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4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3〕30号)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公开招考6名引航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开招考引航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1)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50岁以下(即1963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4.其他要求

  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10月2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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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楼907室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为11月3日(星期一)-11月4日(星期二)。(联系电话:0755-83165237)。

  (二)资格审查

  1.须提交材料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委发布的《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二级引航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高于二级的均视为符合条件);

  (5)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独立引航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一)方式

  引航实操。

  (二)时间、地点

  视天气、船期及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笔试

  (一)考试内容

  制定引航方案

  (二)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结果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四)体检人员确定

  按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报考者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5日内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我委将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