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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三亚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2014-10-29 19:33:26事业单位166 收藏
  2014年海南三亚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9日讯为公开选拔引进优秀人才,充实科研监测技术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增强科研监测能力

   2014年海南三亚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9日讯为公开选拔引进优秀人才,充实科研监测技术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增强科研监测能力,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目前空编、岗位空缺情况和业务工作需求,2014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监测站用人需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选人用人原则;

  (四)坚持“保证职工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公开透明用人原则。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质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顺利进行。本次人员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和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表:《2014年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人员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8.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11日(应届毕业生不限制年龄);

  9.2014年11月11日为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表:《2014年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公告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公开考试、组织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

  受理电子邮箱:fuzq@hainan.gov.cn。

  3.报名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填写《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站下载),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及材料等发送到前述受理电子邮箱。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每一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完成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考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小组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进行资格审查。

  (三)命题和笔试

  1.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由招聘工作小组决定。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由于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性强,对岗位资格要求较高,因此专业科目分值占70%,公共科目分值占30%。(办公室文秘岗位只考公共科目)

  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若有面试人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有面试人选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