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三亚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
2.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笔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定。
3.面试方式: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4个岗位拟采取现场答辩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环境监测技术管理人员和办公室文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2)大型精密仪器分析专业人员和大气环境监测专业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加现场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现场答辩50分、现场实际操作50分。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和体检。
2.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由三亚市环境监测站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4.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市人社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组织纪律
(一)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三)确保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三亚市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考核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sylss.gov.cn)上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联系人:符致钦、薛丹丹
电话:0898-66711241、88254119
传真:0898-66711373;电子邮箱:fuzq@hainan.gov.cn。
纪检监督电话:88274494,6670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