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血液中心招录用公告
2014年上海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招录用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7日讯上海市血液中心座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6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拓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医学研究、血液检验、采血护士、财会等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医学研究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3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输血相关研究工作;负责参与完成课题组研究项目中的科研工作,协助课题负责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和实验。
3、任职条件:
具有分子医学或生物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熟悉本专业常用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分析和判断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或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二)血液检验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从事血液标本HBSAg、HCV、HIV等输血传染性指标及生化、血型、核酸等指标检验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检验或生物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掌握本专业基本的英语词汇,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操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技能;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或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三)采血护士岗位
1、招聘职数:3名。
2、职位说明:
负责血液采集等工作,无偿献血、成分献血、骨髓捐献等宣传招募、咨询工作,为献血者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
3、任职条件:
具有护理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动手操作能力、服务意识、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心、耐心;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或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四)财会人员岗位
1、招聘职数:2名。
2、职位说明:
负责中心采供血业务的帐物处理和会计报表出具工作。
3、任职条件:
具有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上岗证;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等;掌握财务软件的使用,熟悉采供血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年龄35周岁及以下。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或持有有效的上海市人才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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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办法
(一)报名
电子材料邮至:hr@sbc.org.cn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11月3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初步面试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血液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62959500
邮箱:hr@sbc.org.cn
注:谢绝来访。
监督电话:62957217
上海市血液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