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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4-10-28 18:37:41事业单位151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12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山东省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详见《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10月29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9时起至11月4日17时止

  资格初审: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dsszgcglc@163.com),逾时不予受理。发送电子邮件请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报名登记表的名称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001王红370206198510024512。“主题”和“附件”格式不对的,不予受理。考生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报考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5715360),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报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工程管理处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予以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报名网站上通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建设网(sj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www.qdsz.net)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书均须在2014年10月29日之前取得)、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截止到2014年10月29日)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应聘人员打印笔试准考证,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财会类两类试卷。其中综合类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财会类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建设网(sj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www.qdsz.net)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将在青岛建设网(sjw.qingdao.gov.cn)和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www.qdsz.net)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