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彻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实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
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彻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充实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人,退伍军人,男,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报名者除具备招聘计划中要求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嫩江县户籍,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被招聘人员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四)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报名时请填写《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报名表请登陆嫩江县人社局网站专区下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10 日15时整截止。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人:顾凌、刘辉。
5、联系电话:7612008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2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嫩江县。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址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外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等补贴。
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人,退伍军人,男,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及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报名者除具备招聘计划中要求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具有嫩江县户籍,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被招聘人员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
(四)身高在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报名时请填写《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报名表请登陆嫩江县人社局网站专区下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4年 11 月 10 日15时整截止。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4室)
4、联系人:顾凌、刘辉。
5、联系电话:7612008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2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嫩江县。
1、笔试。笔试试卷成绩100分,考试主要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址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总成绩可在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外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嫩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等补贴。
聘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嫩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