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抚顺沈抚新城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抚顺沈抚新城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22日讯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
3、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享受待遇
初中、小学教师(含教研员)被聘用后,人事关系调入沈抚新城所属学校,享受沈抚新城公办教师的相关待遇。已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聘任的,沈抚新城优先聘任;高中新参加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七、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3、为及时解答招聘工作有关问题,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部门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沈抚新城人社局:024—56608839
沈抚新城教育局:024—56608975
监督电话: 沈抚新城纪工委:024—56608838
附件1. 2014年抚顺沈抚新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 2014年抚顺沈抚新城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抚顺沈抚新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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