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8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交委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等7个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68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市交委管理)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黄埔区、萝岗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二)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挂洛溪战备渡口所牌子)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市交委管理)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番禺区、南沙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负责洛溪战备渡口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市交委管理)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白云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四)广州市东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东城公路路政管理所为市交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黄埔区、萝岗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五)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为市交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番禺区、南沙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为市交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白云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广州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挂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所牌子)为市交委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市管城市道路和有关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专业参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说明
1、养护所岗位在应急情况下需夜间路面现场巡查,三班倒值班。
2、路政管理所岗位需夜间路面现场巡查,三班倒值班。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考务费45元/人。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缴费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下午17时30分,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3、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4年11月6日上午8时30分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紧缺专业岗位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执行。
(2)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相关知识测试,笔试单科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50%与岗位相关知识测试成绩的50%之和为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笔试总成绩的30%带入面试,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要求考生独立完成,考试形式为闭卷。
(3)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