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齐河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齐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用乡镇人社所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办公系统。
(二)具有齐河户籍,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6年10月1日至199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四)在社会公开招用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用岗位
招用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齐河县公益性岗位计划》(附件一)。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22日。
(二)报名地点: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先在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he.gov.cn/)公告栏中下载并填写《齐河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二),由本人携带报名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现场审查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岗位人员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乡镇计划和报名人数确定招用,超计划的乡镇组织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分乡镇、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招用,分数相同者一并招用。
五、公示和招用
拟招用人员名单在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招用人员与所在乡镇人社所签订劳动合同。
六、援助期限
招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的最长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解除合同,自谋职业。
七、公益性岗位待遇
按照德人社〔2014〕64号文件规定,2014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为每人每月13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社会平均工资调整时,待遇相应调整。
八、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人社部门另行确定。
咨询电话:5653335
附件1:2014年齐河县公益性岗位计划
附件2:齐河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齐河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