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79人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金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1个,招聘名额为7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金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各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特别说明:金阳县会计事务管理局招聘“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因要从事会计工作,报考者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时领取《2014年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编码,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报名时分岗位报名,如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取消报考资格。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查阅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四、考试
笔试科目:
(1)医务人员:《公共科目》, 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科目》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凉山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栏目上查询)。《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临床专业:《诊断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分为100分。
?护理专业:《护理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分为100分。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其他事业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所有考生均以汉语言考试。
5、开考比例:开考比例3:1,未达到3:1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考岗位。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天内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或金阳县公示栏(县教育局正上方斜对面)张贴。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申请查分。
7、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