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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4-10-16 18:38:24事业单位76 收藏
  201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4年10月15日讯: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

   2014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5日讯: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公益职能。由于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拟招聘岗位共3个,分别为核电产业项目管理岗位1名、核电质量管理岗位1名、核电产业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岗位要求:

  1、核电产业项目管理岗位1名

  岗位描述:熟悉核电专业知识和核电产业,从事核电产业项目管理方面组织协调、统计分析、项目跟踪及调研;编制核电产业发展报告。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策划、管理、协调、调研能力。

  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工程项目或科研项目管理经验;能独立开展核电项目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备较强研究分析和文字能力;全日制大学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 英语六级以上,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英语会话交流;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核电质量管理岗位1名

  岗位描述:熟悉质量管理体系,掌握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熟悉核电专业知识和核电产业,具备独立开展质量评价、管理、协调和调研能力。

  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能独立开展核电质保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备较强研究分析和文字能力;全日制大学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 英语六级以上,并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英语会话交流;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核电产业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 1名

  岗位描述:了解和熟悉核电产业发展的特点,从事核电产业政策、法规、规划的分析研究;编制核电产业发展规划。

  岗位要求: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核电产业法规、政策;具有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经验;开展课题调研并撰写研究报告,有较强的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协助开展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英语六级以上,能熟练应用英语进行阅读和会话交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者于2014年10月 27日—29日(周一-周三)上午9:30—11:30和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徐汇区武康路117号(甲)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综合处办理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统一参加由市核电办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的考试活动。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检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前往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5、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老师、唐老师

  电话:64370654 传真:62121886

  2、监督电话:23112745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