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崂山区招录一体化社区卫生室简章
2014年青岛市崂山区招录一体化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3日讯为提高农村社区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乡村医生长效补充机制,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崂政办发〔2012〕1号)、《全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第28期)、《关于调整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部分医改政策的专题会议纪要》(第134期)文件要求,按照《崂山区一体化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用办法》(崂卫发〔2014〕87号)文件规定,崂山区卫生局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一体化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1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考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其中城市退休医生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招考岗位年龄限制以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为准(详见《崂山区公开招录社区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及计划表》);
(六)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考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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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程序
本次招录岗位计划实行分批次招考。
(一)第一批次全区范围内优先招录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非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审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招聘上岗。如报名人员超过招录岗位计划人数,则要经笔试、面试,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合格后招录上岗。
(二)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根据剩余招录岗位,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生并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经笔试、面试,按照考试总成绩,按照剩余招考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合格后招录上岗。如无剩余招录岗位则不再进行招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5日-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
崂山区卫生局827室(区政府西塔楼827房间),联系电话:88997502。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发证机关:崂山区卫生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四)资格审查
区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应考人员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定应考人员名单。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考岗位需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根据招考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卫生局组织,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各1题。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面试地点:崂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成绩核算
一是根据岗位和需求,优先招录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非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二是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在招录相关资格人员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招录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五)录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局提出录用意见,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由所在街道卫生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书。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纪律
公开招录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考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待遇
(一)国家、省、市均规定乡村医生的身份不变,仍然是社区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新农合保险、养老保险缴纳,各项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缴付。
(二)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城市退休医生享受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
(三)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院校毕业生并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其待遇按上一年度全区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核发综合性绩效补助,三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医师后,其待遇享受一体化卫生室乡村医生同等待遇,否则予以解聘。
七、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