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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绵阳市涪城区人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公告

2014-10-14 19:56:16事业单位139 收藏
  2014年绵阳市涪城区人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4日讯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

   2014年绵阳市涪城区人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4日讯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

  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招聘单位:涪城区新皂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7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填写《涪城区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技能》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技能》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笔试资料:2014年绵阳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70%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情况、岗位招聘人数和实际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面试。需要进行面试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拟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招聘单位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