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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秋季福建泉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2014-10-13 20:06:08事业单位48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4年秋季泉州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部分机关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4年11月4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减免考务费用,减免申请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选择题,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类似)、《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泉州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1)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学历要求为大专且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合格线为60分;(2)泉州市光前医院、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泉州市第三医院以及泉州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专业知识》的所有岗位和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03、04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3)其余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
  (二)资格复核
  1.报考统一笔试岗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将通知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2.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免笔试岗位考生资格复核将于网络系统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3.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笔试免面试岗位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人选的确定。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报考免笔试岗位的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该类型岗位考试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