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简章
2014年青岛市体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体育教练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4人,详见《青岛市体育局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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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 日9时起至10月2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青岛体育信息网(www.qingdaosports.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诚信承诺书(附件三),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tyjrenshichu@163.com。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21日
由青岛市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者。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二、三);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0月18日)。对应聘人员有专业队训练经历的,需提交原所训单位出具的训练经历证明。对应聘人员有执教经历的,需提交由执教单位出具的执教经历证明或省级及以上正式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近期同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发现弄虚作假、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专家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体育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青岛体育信息网(www.qingdaosports.gov.cn)发布。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体育专业知识、训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
面试资料: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成绩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集体打分确定,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体育局同意,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