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大学招聘公告
2014年贵州大学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0月11日讯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同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进入国家 “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2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面向未来,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正朝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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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16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8名(A类:教师岗37名;B类:实验岗55名;F类:其他专业技术岗13名;E类:附中教师岗13名),管理人员(C类)20名,学生辅导员(D类)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不设现场报名点。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人员须在认真阅读《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案》和《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贵州大学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4年10月17日9:00—10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单个岗位(单位代码1-32)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贵州大学医院(单位代码3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4年 11月3日9:00至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6831833、6810676。
(五)笔试
笔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
笔试资料: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1)公共基础知识,时间:2014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2)英语,时间:2014年11月9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英语》按百分制计分。具体笔试成绩计算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类别A、B、F)笔试成绩= 英语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2)管理人员、辅导员(岗位类别C、D)笔试成绩= 英语成绩×3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70%。
(3)附中教师岗(岗位类别E)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免试英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