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丽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选聘4名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1〕7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3家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的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请登陆以下网站(本次选聘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shui.gov.cn);
丽水人事考试网(www.lsrsks.gov.cn)。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丽水市所辖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2012年10月12日前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二)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2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备注栏;
6.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7.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以当地社保缴纳凭证或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10月12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力资源市场(括苍路537号原丽水军分区大院内)。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填写《2014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本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聘资格。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选聘计划数三倍的,由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取消选聘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需缴考试费80元/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缴纳的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号,原市审计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如有变动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在本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成绩高低,由市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12202091237
丽水市水利局:2106679
丽水市民政局:209157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