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2014年10月招聘4名公告
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铁独家出资成立的专门从事物资贸易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自主经营物资贸易的同时,继续承担中国中铁“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的管理职能,对中国中铁所有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按照“两级采购平台,三级管理机构”的管控模式实施集中采购和供应,拥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根据股份公司人才引进规定和中铁物贸发展需要,拟面向中国中铁系统为中铁物贸公司法律事务处、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招聘管理人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物贸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务管理人员1名
年龄40岁以下;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可以独立处理诉讼或仲裁案件;熟悉工程物流、物资管理及贸易工作的优先。
2、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业务员3名
年龄在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国中铁系统内工程局单位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或项目部柴油、沥青、润滑油等物资采购管理经验;物资、财务、营销、信息管理专业者优先;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报名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要实事求是,本人签名并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专业研究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与所应聘岗位有关的背景材料。
2、采取书面报名和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书面报名以材料到达的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
4、联系人:周建民;电话:01051871347;
电子邮件:rlzy@crecgwm.com;或OA即时通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周建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6号中铁工程大厦A807,邮编:100055。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初选,经初选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物贸公司采取助勤方式试用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物贸公司薪酬标准,享受同等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任用。
四、其他事项
1、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所有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