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2014年招聘11名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始建于1955年,1998年由中央部属统一划为省属管理。2003年省编办以鲁编办[2003]21号文批准该院为省财政差额预算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被省保健委批准为山东省省直干部保健疗养定点医院,2012年由临沂市卫生局批准并报省卫生厅、省编办核准,增名为“临沂河东中心医院”。在省煤炭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支持下,经过临疗几代人半世纪的拼搏进取,已由过去一所系统内专科疗养院发展成为今天集“康复疗养、综合医疗、社会办学、温泉旅游、健康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特色突出、多元发展、面向社会服务的现代综合性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所属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临沂河东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网站(www.wql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网站上公布成绩。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单位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走访调查和信函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执行国家、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学斌吴欣欣联系电话:0539—87060098706015
联系地址: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