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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太原文物局太原市博物馆招聘公告

2014-10-01 15:25:32事业单位207 收藏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BAIDU_CLB_fillSlot("75624");   太原博物馆是太原的文化地标建筑,是文物收藏保护、宣传展示、学术研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太原博物馆是太原的文化地标建筑,是文物收藏保护、宣传展示、学术研究的公益性文化平台。为推动太原博物馆建设,提高博物馆服务水平,确保太原博物馆开放试运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结合单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太原市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太原市博物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太原市博物馆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热爱博物馆事业;

  6、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学历要求为2014年9月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年龄和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35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目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信息

  招聘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太原人事人才信息网(www.tyrsj.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2、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太原市文物局负责。太原市文物局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认真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说明理由。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延伸2日,太原市文物局将公布咨询电话。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4年10月18日18:00前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费为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10月16日、17日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 11月3日8:00至11月7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对于专业较偏、人员紧缺且报名人数少、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由领导组研究确定放宽比例;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2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本专业基础内容,详见一览表)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