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台州黄岩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信息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11〕27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黄区委办〔2007〕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黄岩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东、西城街道办事处参与此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统筹考虑、急需先配”的原则,全区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名,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2名。具体如下:
职位序号 | 职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其他资格条件 |
1 | 社区专职工作者A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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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区专职工作者B | 2 | 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招聘条件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有黄岩区户籍(以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为准);
7、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须为任满1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任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任满2个聘期后离岗未满3年的原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上述人员的历年年度考核均需称职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每年次加1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1日(星期五至星期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区民政局会议室(区政府办公大楼2004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电脑上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报名表》(表中的报名信息不能手工填写)并打印,贴好近期拍摄的本人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在《报名表》的诚信声明栏签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报名表所贴同底照片1张。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若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四、考试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计划数,同时该招聘职位计划数转入另一职位招聘计划数。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法律、时事政治、社区基本知识、社区基层党建、和谐社区建设、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请于10月17日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区政府办公大楼2004室)领取考试准考证。笔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数进入。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调阅档案、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籍调查、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考察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职位出现空缺一年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黄岩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时间为3年。
2.联系科室和电话:黄岩区民政局基政科,0576-8412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