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广东台山市直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9:00时至17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台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srsj.cn/) 或“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进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是否属于不得报考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奖惩情况栏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于2014年10月15日9:00时至17日18:00时期间,通过网络对应聘者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与报考人员联系。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至10月25日上午9:00时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台山市技工学校(台山市石华路23号)。
3.笔试由台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围分数线定为45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台山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台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srsj.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者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它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清单(或工资凭证)等材料(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4)报考人员为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为201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需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报考人员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台山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还需提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及合同。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复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报考人员复审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3.面试由人社部门安排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最高分(含原始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台山市人社局、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