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河池市妇女联合会招聘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妇联工作,适应工作发展需要,市妇联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文秘 (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性别、年龄: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学历:中文、文秘、计算机、新闻、法学、政治等专业;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
(三)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有相关工作经验、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
③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④残疾人;
⑤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妇女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参加工作满一年后,按本会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传送或面交报名材料等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7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①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河池市妇联邮箱(hcsflb@163.com);
②现场报名,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自荐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报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河池市行政机关公益性岗位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容 蓉;联系电话:0778—2558981,13707789908。
联系地址:河池市妇女联合会(河池市金城中路269号8楼,原地委大院内)。
河池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