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滨州医学院招聘简章
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第一,质量至上”的办学传统,秉承“仁心、妙术”的校训精神,落实“一个战略目标、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和五个战略支点”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学生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3年,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接受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独立办学近40年来,为社会培养了75000多名各类医学及医学相关人才,打造了“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毕业生品牌,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设有14个院(系),26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技术等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麻醉学等8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设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4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药学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神经生物学、呼吸病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分子影像学、口腔临床医学、免疫学等6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8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3门省级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31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教学团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1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3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xx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byrsc@163.com。报名材料原件需在考试前提交学院及人事处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及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滨州医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