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厦门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考试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一批编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编内)》(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于9月23日9:00—9月29日9:00登录厦门市卫生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xmws.gov.cn),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9月23日10:00—9月29日10:00由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前和考核阶段时,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市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公务员局再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9月23日10:00—9月29日11: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9月29日15: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于9月23日12:00—9月30日11:00前通过网银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80元(报考人员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银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已缴纳的人才招聘服务费。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2日10:00—10月25日9:3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取消招考岗位通知。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形,不退还人才招聘服务费。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符合条件且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10月25日9:00-11:00,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3.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入伍时为普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人员,退伍后继续完成原在读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的,相应顺延退伍后3年的时间的计算。下同)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服务期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
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9月30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前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岛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工作联系表》(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①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入伍时为普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人员,退伍后继续完成原在读学业并取得相应学历的,相应顺延退伍后3年的时间的计算),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学历(位)证、入伍证和退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