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州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29个,计划招聘35 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姜堰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3日至199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报考应具有泰州市户籍。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姜堰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jsjyhrs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 10月16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30)。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4层大会议室(姜堰区迎宾西路146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有: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④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受户籍限制的可不提供);
⑤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姜堰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添加后招考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16:00。
(3)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三)笔试
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5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